近日,在裕华镇南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调解下,朱某与冯某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一桩由扣桩黄牛伤人的恶性民事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朱某与冯某都是养黄牛人,在农忙时节,俩人共同合作承包田间劳动已达七年之久,一个多月前的一个晴天,在田间劳作时,由于天气原因,俩人把两条黄牛分别扣在不同地点,进农户家喝茶,其间朱某外出,不料却被冯某扣在桩上的黄牛伤着右眼,四邻发现后叫来冯某,冯某立即送其去市人民医院,朱某住院期间,花去医药费用5000多元。事件发生后,朱某认为其是被冯某的牛所伤,理应赔偿,但冯认为自己无责任,原因是自己的牛是仍扣在桩上,而且俩人合作多年,朱某理应了解牛习性,朱某被牛所伤是其自己的责任,双方为赔偿问题多次发生争吵、殴打,导致双方关系紧张,该村村民也分别站在两派,这给南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该村民调主任卢逢林随即向村支部书记许成道汇报,许书记立即组织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登门做工作,通过四五次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成功阻止了事态的恶化,使持续一个多月的民事赔偿纠纷依法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