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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在校青年学生的一封公开信
作者:大丰市社…    文章来源:大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8

广大青年学生:你们好!

2007年寒假即将来临。寒假对每个学生来说都是美好的,因为它能使你们轻松愉快,

可以缓解一下原来紧张的学习气氛,去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日益加快,举国上下,都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当前,为了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要求,中国的刑罚制度也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社区矫正就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在此,

我们想借助广大青年学生放寒假之机,并通过你们向社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放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由于社区矫正是代表国家执法,我国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是乡镇(街道)司法所。

    2003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且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等6个试点省先期试点。我市于20055月启动这项工作。今后,通过法定程序,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刑释人员等五种罪犯将可以“回家服刑”。

  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一是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刑罚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成功地改造了一大批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改造了一大批其他各类犯罪分子,为社会主义建设、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导致我国的刑罚执行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只有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才能使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社区矫正制度的确立,既是我国刑罚执行工作的一项重大探索,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更是实现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二是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三是有利于避免狱内罪犯之间恶习交叉感染,同时避免罪犯与外界隔绝而产生的不适应社会变化的种种问题,有利于保持罪犯与家庭、亲朋的正常联系,有利于缓解罪犯亲朋对政府的对立情绪,调动他们配合政府做好罪犯的改造工作。这些都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打下基础。四是符合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从刑罚的发展历史来看,它呈现出由重到轻的趋势,即从古代普遍使用肉刑和死刑过渡到现代意义的监禁刑,在现代社会又从单一的以监禁刑为主体的刑罚制度向大量适用罚金、缓刑、假释、社区服务、家庭拘禁等非监禁刑罚措施发展。刑罚方法的这种历史发展,反映了人类社会更理智、更人道、更高效的刑罚观念。当前,开展社区矫正这种开放式的刑罚执行方法,既符合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社会文明的具体展现,更可以体现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在国际上良好的政治形象。

亲爱的同学,假如你的亲朋好友或左邻右舍不了解社区矫正的话,你可以向他()们宣传;假如你熟悉的人群中有“社区矫正对象”的话,你也可以充当一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假如你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的话,你可以直接到市司法局或团市委报名登记,做一名光荣的社区矫正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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